大叔过安检,包里查出10颗步枪子弹

2019-10-30 09:30:06

大叔过安检,包里查出10颗步枪子弹

 大叔过安检,包里查出10颗步枪子弹

10月16日上午,苏州轨交2号线独墅湖南站站厅里,市民们正按秩序缓缓通过安检机。此时,A端安检员突然紧盯监控屏,在他迅速拍下了安检机的停止键后,立即呼叫值站民警,并汇报情况……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安检员如此警觉呢?

包里查出10颗步枪子弹

16日上午9时20分左右,石湖路站派出所接轨交独墅湖南站安检员报称: A端安检处发现子弹。接警后,石湖路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。经初步了解,52岁的安徽省蚌埠市男子邢某,在进站乘车时,包内携带10枚子弹,被安检员查出,民警以涉嫌非法携带弹药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

经审查,违法嫌疑人邢某所携带的子弹是其于1990年在当地古玩市场购买的,2015年刑某随女儿移居苏州,并将老家的家具、杂物等一并开车拉到苏州的住处,其中也包括这10枚子弹。前几日,刑某想带一部分杂物回老家,便将杂物袋整体装入行李箱,据刑某交代,他本人并不了解子弹也在其中。10月16日早上,他带着行李箱准备乘坐轨交去火车站时被查获。警方依法对嫌疑人在苏州的住处进行了详细的检查,未发现其它可疑情况及可疑物品。经鉴定,邢某所携带的10枚子弹均为56式7.62mm步枪弹,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弹药。

记者了解到,轨交分局对邢某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。

轨交警方提醒: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32条规定: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弓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佰元一下罚款。

 

“枪支、弹药、匕首等都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,群众前往公共场所是绝对禁止携带的,广大市民切不可心存侥幸,枪支、弹药一旦失控,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;如果是实弹的话,经过剧烈碰撞或者接触到高温环境,可能会直接导致子弹激发,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”石湖路站派出所所长顾继华表示。